作者归档:efapiao

打开软件提示在线升级,点击下载出现升级文件下载失败

目前是全国范围内软件升级,出现此提示可能是网络不稳定导致,建议您换时间重新登录进行在线升级;

也可以选择手动升级,如您选择手动升级,需要先关闭在线升级的窗口,关闭的方式:打开任务管理器-进程,在英文状态下,找到kp.exe,右键结束任务;然后找到yth_update,同样右键结束任务,至此就结束了在线升级窗口;

然后您登录百旺官网www.baiwang.com.cn-软件下载-选择最新软件版本-立即下载-下载后选择原路径进行安装即可。

开票软件怎么升级?怎么查看开票软件版本

一、如何进行软件在线升级:

答:(1)打开软件提示在线升级,打开任务管理器,将开票软件程序关闭,右击软件图标-属性-打开文件位置/查找目标,记录软件的安装路径;

(2)重新打开开票软件,根据在线提示点击下一步,出现“请选择目标目录”时,若“目标目录”显示的位置与第一步查询到的路径一致直接点击下一步;不一致的需要手动修改一下安装路径;

(3)升级完成后会提示:您已成功升级到最新版本,点击【升级完成】即可。

二、怎么查看开票软件版本:

进入软件-点击帮助-关于-左下角可查看当前软件版本号。

百望发票助手常见问题汇总

1.百望发票助手的作用是什么?

答:百望发票助手软件使用二维码及时,由纳税人自行使用。纳税人输入纳税人别号、名称等信息,百望发票助手生成该单位的二维码。销货方开具发票时,可通过识读购货方的二维码快速带出发票抬头信息,提高发票开具效率。

2.如何快速关注百望发票助手?

答:1)手机微信添加朋友-搜素“百望发票助手”进行关注;

2)登录软件,点开电脑右下角的百望发票助手图标-点击打印【百望发票助手】微信公众号,手机微信扫一扫二维码即可关注。

3.百望发票助手需要付费吗?

答:免费提供给纳税人使用的。

4.百望发票助手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没有网络可以吗?

答:不可以。

5.百望发票助手是否可以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答:可以。

6.如何查看百望发票助手是否升级成功?

答:打开软件根目录下kpencrypt.dll的修改日期为2017/7/9,说明安装成功。

7.商家开票绑定提示验证码校验失败,请通过百望发票助手进行税控设备的注册,如何处理?

答:点击电脑右下方百望发票助手,电脑正常联网,点击注册微信服务。

8.找不到百望发票助手图标如何处理?

答:软件版本需为v2.0.11 161020版本及以上版本,在软件安装路径下右击键软件图标-属性-查找目标或打开文件位置-kjkp文件夹-bwkp.exe双击后,右下角会出现百望发票助手图标。

9.微信公众号百望发票助手可以扫描用发票助手1.0生成的二维码吗?

答:可以。微信公众号百望发票助手可以扫描公众号百望发票助手生成的二维码,也可以扫描发票助手1.0(总局)生成的二维码。(备注:发票助手1.0只能扫描发票助手1.0生成的二维码)

10.百望发票助手生成的开票码有效时长是多少?

答:开票码是6位,随机生成的,有效时长30分钟;待开发票的有效信息也是30分钟。

发票开错怎么办?18个发票开错实务处理

温馨提醒:以下资料来自大连国税2017年8月微信咨询汇总资料,仅供参考,有的操作口径请参考当地标准!

1.7月份开票时税率应为17%,误填13%,现在刚发现,报税时如何处理?次月开红字调整就可以是么?

需要先按照实际开出的发票税率填报;收回发票全部联次次月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冲减当月销售额

2.如果工程款发票开超了需要怎么处理 比如工程结算款100万 发票开了120万,发票怎么处理?开完红字还用给对方吗?(普票)

如果企业之前因开票有误,导致多开的情况,建议全额冲销。如果之前开具有误的发票对方已入账,再开红字时,开具出来的红字发票需要给购货方一份,如果对方没有入账,将原发票全部退回,企业红字发票开具不需要给对方。

3.8月份企业只开了一张发票,是红字发票,金额是-84.6元,税额是-14.38元, 表一要怎么才能填写上呢?

由于增值税附表一无法只填写负数,企业附表一按照0进行申报,然后到主管局办理清卡。

4.企业8月份开具的发票,还没有给对方,现在发现有错误,但是月中已经领购过发票,当月(8月份)开红字发票么?

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5.给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没有认证,现在要开红字发票,对方需把发票和抵扣联邮给销售方吗?

销货方需要收回发票全部联次。

6.普通发票怎么开具红字发票?

如果原蓝字发票购货方已经入账,开票方就无法收回,可以凭购货方写明的错误理由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如果购货方未入账,可以收回发票全部联次后,开具红字发票。

7.收到红字发票是冲减进项税还是进项税转出?

账务处理建议按照企业财务制度或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税务上如果购货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经认证并做进项税额抵扣处理,应当在《信息表》审核通过的当月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中填写进项税额转出栏次。

8.因为税号填错,这月开红字发票,红字发票信息表里还是填错误的税号么?

是的,按照之前开具的发票信息填写

9.我公司由于一张发票商品编码不对,客户已抵扣,后给我们开具了红字申请单,我们现在想给开具红字发票,想问下开红字票时选取商品编码时是按之前错误的选还是按正确的选?

按照《信息表》上的编码对应开具红字发票即可。

10.我公司要给供应商开红字发票申请单,但该供应商现在已三证合一,税号同当时开发票的税号不一致,这种情况能申请红字发票?

可以,按照原发票内容办理《信息表》即可。

11.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现在销货方说开具错了,购买方发票还需要退回么?对方开的红字发票是不是得给我们两联?

购买方已经认证抵扣的,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待销货方取得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编号之后由销货方开具红字发票。错误发票不需要退还给销货方;红字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购买方保留。

12.购买方申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货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哪几联需要给购买方?是发票联和抵扣联都给购货方吗?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需要给购买方。

13.红字发票信息表填错了怎么处理,销售方和购货方选错了?

《信息表》如果开具有误,如果已上传,生成信息表编号,需要联系主管局删除后,重新开具。

14.收到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认证吗?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要认证。

15.红字发票信息表可以对应一张蓝字发票的一部分么?不用把蓝字发票整张开红字,再重新开蓝字发票,退货多少就可以申请开多少红字发票是这样的么?

可以部分冲红;原则上不需要整张冲红,但如果企业特殊需要,想通过整张发票冲红后再重新开具也可以,两种方企业可以自行选择。

16.我公司7月给对方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后,对方于8月开具的红字发票是否需要给我方?另外我公司是否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应该在7月份做吧?

购买方如果是因为取得的专用发票已经认证并申报抵扣,做了《信息表》的申请,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需要将红字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提供给购买方。购买方在《信息表》审核通过的当月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17.对方开具的发票盖错成公章,但是购买方已经在网上认证,可以出说明补盖发票专用章么,还是只能开红字发票吗?

需要通过开具红字发票的方式进行处理;购买方已经认证抵扣的,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购买方未认证的,由销货方收回发票全部联次,自行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待销货方取得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编号之后由销货方开具红字发票。

18.已经开出去的专用发票,对方超过180天的认证期限未认证,现在对方要求我们换发票,我们可以把之前专用发票红字,再重开吗?

如果是之前月份开具发票超过认证期限了,但是发票本身没有任何问题是不能通过开具负数发票冲销重新开具新发票来进行抵扣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文件的规定,以下情况可以开具负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企业的这种情况就不属于可以开具负数发票的范畴。

补充: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如何开具红字发票?哪些情况需要开具红字发票?

只有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才能开具红字发票。
目前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需要开具《红字信息表》,在开票系统中直接开具红字发票。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红字发票时候,需要开具《红字信息表》。

02、如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的申请流程分为三步:红字信息表填开、接收校验通过信息表、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纳税人可以通过金税盘或税控盘两种开票系统进行申请操作。
第一步:填开并上传《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
两种申请方式:购买方申请和销售方申请。
1、购买方申请
(1)购买方取得专票已抵扣情形:
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红字信息表》,在填开《红字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购买方在当期申报时依据《红字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红字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注意:购买方已经抵扣进项发票的选择「已抵扣」;购买方于非申报期已认证通过但是未申报抵扣进项发票的,依然是选择「已抵扣」,待申报期时需要申报抵扣该笔进项税额。
(2)购买方取得专票未申报抵扣情形: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申报抵扣,且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可在开票系统中填开并上传《红字信息表》,填开《红字信息表》时应填写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注意:购买方未申报抵扣进项发票的选择「未抵扣」。
2、销售方申请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开票系统中填开并上传《红字信息表》,销售方填开《红字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二步:接收校验通过信息表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红字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码”的《红字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纳税人也可凭《红字信息表》电子发票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红字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特别提醒:填错的信息表未上传时,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一旦上传成功,纳税人端便不能修改或撤销。应凭已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全部联次和《作废红字发票信息表申请表》(加盖公章)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信息表的作废。
第三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红字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红字信息表》一一对应。
特别提醒:没有上传成功的信息表可以重复进行上传,上传成功也审核通过的信息表,没有开具负数发票的前提下可以重新下载。
03、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专用发票,如何开具红字?
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纳税人请携带已开具发票各联次、开具红字发票的书面证明材料、经办人身份证明(经办人变更的还需提供复印件),到税务机关窗口办理。
04、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特别提醒
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销售方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通过开票系统开具对应红字发票。
提示: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
电子发票系统不支持作废操作,发生退货、电子发票开具有误等情况,开票人应通过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电子发票开具红字发票,需要与对应的物流、资金流信息一致。

不同业务、行业发票怎么开?这里有5大业务具体怎么开具发票介绍

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有一些业务是我们接触得不多,但总会有机会接触到的,可是,当接触到后,这些业务具体怎么处理呢?有时候会“书到用时方恨少”呀。
今天小编就来和你谈谈这些冷门的发票开具问题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业务之一:
问:营改增后物业管理公司,同时有房屋租赁业务,在对外出租房屋的同时又需要收取物业管理费,在开具发票时,适用不同税率的项目,是开在一张发票上?还是分别开具发票,以区别不同的税率?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因此,适用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分别开具。但可以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

业务之二:
问:小规模纳税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号、第11号相关规定,对于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为以下小规模纳税人:
一是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
二是鉴证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
三是建筑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

业务之三:
问:个人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根据税总函〔2016〕145号文相关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以向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地税局代开发票部门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代开增值税发票,系统自动在发票上打印“代开”字样。

业务之四:
问: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1.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业务之五:
问:哪些业务在开具发票时,备注栏必须填写相关信息呢?
答:1.差额开票功能开具的发票必须要有备注。
2.提供建筑劳务开具发票必须备注。
3.销售或出租不动产发票必须备注。
4.预付卡业务开票必须备注。
5.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开具发票的必须备注。
6.保险公司代保险代理人汇总开代理费发票必须备注。
7.运输服务开具发票必须备注。
8.自2017年11月1日起,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应先按出口货物离岸价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向综服企业开具备注栏内注明“代办退税专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综服企业代办退税的凭证。

 

税控盘服务器管理系统出现丢票,已分发的发票丢失查询不到 ,如何处理?

1.【发票管理】-【发票票号查询】找出该段丢失发票,将丢失的发票回收,【报税盘管理】-【报税盘发票回收】,重新进行分发,【报税盘管理】-【报税盘发票分发】;
2.【同步税控盘组管理】-【同步空白发票】,如果还是无法查找,需要在税局操作手工退票,重新领购该段发票。

进入网上抄报界面,提示:汇总抄报与发票数据不一致,如何处理?

一般是税控服务器中的发票状态与税局后台不一致的原因,解决方法如下:

1.存在明细数据没有上传到税局的情况。【抄报管理】-【抄报与反写结果查询】,查看是否有未上传的发票,若有需在【税控服务器管理】-【发票上传】进行上传,或者去税局存根联补录;

2.若已存根联补录还是此报错则需到税局防伪税控后台操作零软盘补报,手工清卡或将数据加入白名单,直接网上反写处理,税局操作可咨询4008112366。